半岛官方app国际篮联篮球规则整个“篮球规则”中提到的都是男性教练员、队员、裁判员等等,没有任何性别歧视的意思,显然,它也同样适用于女性,这样写法仅仅是为了方便起见。
每场篮球比赛由两个队参加,每队出场5名队员。目的是将球进入对方球篮得分,并阻止对方获得球或得分。可将球向任何方向传、投、拍、滚或运,但要受下列规则的限制。
二、对于国际篮联主要的正式比赛(见“正式比赛程序”第五节),球场尺寸为:长28米,宽15米,球场的丈量是从界线的内沿量起。
三、对于所有比赛,国际篮联的适当部门,如地区委员会对地区或洲的比赛,或国家联合会对所有国内的比赛,有权批准符合下列尺寸范围内的现有球场:长度减少4米,宽度减少2米,只要其变动互相成比例。
(三)罚球线、罚球线要与端线平行,它的外沿距离端线米;边条线米。它的中点必须落在连接两条端线、从罚球线两端画两条线米的地方(均从外沿量起)所构成的地面区域叫限制区。 如果在限制区内部着色,它的颜色必须与中圈内部的着色相同。
3、罚球区是限制区加上以罚球线米为半径,向限制区所画出的半圆区域。在限制区内的半圆要画成虚线、罚球区两旁的位置区供队员在罚球时使用。画法如下:
(五)3分投篮区 某队的3分投篮区是指除对方球篮附近被下述条件限制出的区域之外的整个球场地区。这些条件包括:
1、分别距边线米(量至圆弧外沿)的圆弧(半圆)与两平行线、该圆弧的圆心要在对方球篮的中心垂直线与地面的交点上。圆心距端线米。
一、比赛期间,仅允许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最多5名有特定职务的随队人员(如:领队、医生、员、统计员、译员等)坐在球队席区域内。
1、两场篮板要用适宜的透明材料制成,它们是整块的,具有与0.03米(3厘米)厚的硬木篮板相同的坚硬度。
3、国际篮联的适当部门,如地区委员会对地区或洲的比赛,或国家联合会对所有国内的比赛,也有权批准横宽1.80米,竖高 1.20米,下沿距地面2.75米的篮板尺寸。
(1)安置在球场的两端,与地面垂直,与端线)它们的中心要垂直地落在球场上,距离端线)篮板的支柱要距离端线米,为了使比赛队员看得清楚,其颜色要鲜明,并与端线后面的背景有明显的区别。
(1)对篮板的底部和边沿,包扎物要覆盖其底面和侧面,侧面包扎物距篮板底部最低为0.35米(35厘米);
(3)篮板前、后面距底部最低0.02米(2厘米)处要覆盖,包扎物的最小厚度为0.02米(2厘米)。
(1)在篮板背后,高度低于2.75米的任何篮板支架,要在其下表面包扎,直到距篮板正面1.20米处。
(2)圈条的直径最小为0.017米(17毫米),最大为0.020米(2 0毫米),圈的下沿设有小环或类似的东西,以便悬挂篮网;
(3)它们要牢固地安装在篮板上(见下面注),篮圈顶面要成水平,离地板3.05米,与篮板两垂直边的距离相等;
a、它们要具有与那些不可活动的篮圈完全相同的反弹特性。定压装置要保证这些特性,并保护篮圈和篮板。篮圈的设计及制造可保证队员的安全;
b、具有定力锁定器的那些篮圈,在离篮圈最远点圈顶上施加静荷载未到105千克时,定压装置绝不能松动;
2、篮网用白色的细绳结成,悬挂在篮圈上;它的结构要能够使球穿过球篮时有暂时的停顿。网长不短于0.40米(40厘米),不长于0.45米(45厘米)
5、充气后,使球从1.80米的高度(从球的底部量起)落到球场的地面上,反弹起来的高度不得低于1.20米,也不得高于1.4 0米(从球的顶部量起);
如果上述球经鉴定不适宜作为比赛用球,他可以选择客队提供的球,也可以从两队作赛前准备活动使用的球员进行选择。
(2)比赛计时钟为比赛的每个阶段计时和在比赛的每个阶段的间隔时使用,并且放置在让赛场上每一个人都能清楚看到的地方。
(4)如果主比赛计时钟旋转在比赛场地中央的上方,那么在比赛场地每端的地面上要各设一个同步的副钟。每一个同步的副钟要既能指示得分,又能指示剩余的比赛时间。这些同步的副钟必须让与比赛有关的每一个人都能看清楚。
(1)一种是计时员信号(每节和每半时终了时自动发出声响) ,记录员信号是同一种信号(仅在死球期间,就请求暂停、替换等事项,由记录员操纵发出声响来引起裁判员的注意);
5、记录表 记录表要由国际篮球联合会批准,并由记录员在比赛开始前和比赛中按规则规定进行填写。
(1)标志牌为白色,牌上数字的最小尽寸是:长0.20米(20厘米),宽0.10米(10厘米);
(2)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使用分别写上1至5数字的标志牌,1至4的数字为黑色,5为红色;
(3)对于4 X12分钟的比赛,使用分别写上1至6数字的标志牌, 1至5的数字为黑色,6为红色。
(2)宽0.20米(20厘米),高0.35米(35厘米),最好呈三角形,当它们放在记录台上时,要让与比赛有关的每一个人都能看清楚。
该装置要停在全队犯规的次数上(对2 X 20分钟的比赛为8次;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为5次),表明某队已达到了受处罚的状态 (第五十八条)。
一、裁判员包括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各一名,计时员、记录员、助理记录员和30秒钟计时员各一名为其助理。
二、也可以有一名技术代表到场。技术代表在比赛中的职责主要是监督记录台人员的工作,并协助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使比赛顺利进行。 三、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要按照规则和国际篮联世界技术委员会确定的国际篮联对规则的官方解释来指导比赛。
六、当情况需要时,他有权停止比赛。如果球队在得到通知后拒绝比赛,或其行动阻碍比赛的进行,他也有权判定该队弃权;
七、在每半时和每一决胜期终了,或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他要仔细地审查记录表和核定比分,并确定剩余的比赛时间;
二、他们须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到达场地,即开始行使权力。比赛结束时,经主裁判员批准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终止了裁判员和比赛的联系。
四、如果在比赛时间终了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的期间,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有任何不道德的行为,主裁判员必须在记录表上注明发生了事伯,并保证向负责的部门提交详细的报告,负责的部门要予以适当而严肃的处理。
在比赛的结尾,如果对比赛时间的确切终止有疑问(例如:计时员违例、争球或犯规后未停止比赛计时钟),裁判员要:
三、如果在下半时,或决胜期结束的同时或在此前发生犯规,而完成罚球后需要有决胜期,那么,结束比赛时间的信号发出后至完成罚球前发生的所有犯规,要看作是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发生的犯规,按适当的条款处罚。
四半岛官网、如果其中一队提出,主裁判员要立即将该事件报告专管的部门。 第8条 发生违犯时裁判员的职责
4、当记录员得到报告并将此犯规登记在记录表上,举起了犯规次数标志牌后,裁判员要按适当的条款重新开始比赛。
三、对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技术犯规或双方犯规,裁判员要立即做出该犯规类型的适当手势。
3、他要记录每一个队员的侵入犯规和技术犯规次数,当宣判了任一队员第5次犯规(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 )或第6次犯规(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时,要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同样,他要记录每一位教练员的技术犯规,并且当该教练员按照第五十三条罚则第二款必须离开比赛时,要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4、他要记录每队请求的暂停次数,当在每半时已登记了某队第二次暂停(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或第三次暂停(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时,他要通过裁判员通知该队教练员;
6、他要出示每个队员犯规的次数。每当队员犯规时,他要举起与该队员犯规次数相一致的标志牌,并要让双方教练员可见;
某队半时中第7镒队员犯规后,当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要在记录台靠近该队球队席的一端放上红色的全队犯标志;
某队一节中第4次队员犯规后,当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要在记录台靠近该队球队席的一端放上红色的全队犯规标志;
二、计时员要注意每半时开始的时间,并在比赛开始前3分多钟时通知主裁判员,以便主裁判员可以通知或通过途径通知球队;
三、当裁判员招呼某替补队员进场时,他即成为队员;当裁判员招呼那名队员的替换者进场时,该队员即成为替补队员。
(2)镶边要竖直地集中在腋窝下方,每侧的镶边最宽为0.03米(3厘米),两侧镶边的总宽为0.06米(6 厘米);
五、每个队员背心前后的号码须是清晰的、单色的,并与背心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号码要醒目,并且:
1、后背的号码至少高0.20米(20厘米); 2、前胸的号码至少高0.10米(10厘米);3、号码的宽度不得少于0.02米(2厘米);4、球队要使用4至15的号码; 5、同队队员不得使用重复的号码。
(1)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臂部位的防护装备:它们的整体或其支架部分由皮革、塑料、软塑料、金属或任何坚硬的物质制造,即使表面用软的包扎也不行。
七、队员使用的所有装备必须合乎篮球比赛要求。任何用来增加队员的高度或能力,或用任何方法得到不正当利益的装备是不允许的。 八、在这些规则中没有明确提到的任何的装备必须首先要得到国际篮联世界技术委员会的同意。
一、本条中关于合格参赛的球员服装号码的尺寸、颜色和位置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号码必须清晰可见,并易为裁判员和记录员辨认。
一、必要时,队长是他的球队在场上的代表。他可以为获得必要的情况向裁判员提出请求。这样做要有礼貌,而且只能在球成死球并停止比赛计时钟时。
二、至少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教练员要确认该队已登记的球员姓名、号码和教练员姓名的名单,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同时指明开始上场的5名队员。“A”队教练员要首先办理此事。
四、当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想要替换队员时,该替补队员必须向记录员报告请求替换,并必须立即做好上场比赛的准备。
五、如助理教练员,他的姓名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填入记录表内(他没必要签字)。教练员如因任何原因不能继续执行其职责,要由助理教练员代理。
六、如果教练员不能继续工作,而在记录表上又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也不能继续工作),队长可以担任教练员。如队长因任何正当的原因必须离场,他可以继续担任教练员。然而,如因被取消比赛资格而必须离场,或因受伤不能担任教练员,则代替他担任队长的队员替代他当教练员。
一、教练员已指定了某队员在开始比赛时上场,如果该队员受伤,只要主裁判员确认受伤是真实的,可以被替换。
三、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是该队在比赛中唯一可与记录台人员联系的代表。他可以在比赛计时钟停止、球成死球期间进行联系,必要时可询问有关比分、时间、记录板或犯规次数等事宜。
5、由于任何原因,要判给控制球队一个新的30秒周期,除非裁判员判断某队已被置于不利,在那种情况下,裁判员不要判给控制球队一个新的30秒周期。
1、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每队每半时的比赛时间内可以准许请求两次要登记的暂停,每一决胜期内准许1 次。
2、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每队每半时(两节)的比赛时间内可以准许请求3次要登记的暂停,每一决胜期内准许1次。
3、如果要登记的暂停时间未到,而请求暂停的队已做好了比赛的准备,主裁判员要尽快重新开始比赛。
1、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有权请求要登记的暂停。他要亲自到记录员处用双手做出规定的手势,明确地提出“暂停” 请求。
1、从第一次或仅有一次罚球,球进入比赛状态的瞬间起,不允许暂停;只有经过一个比赛的钟表运行片段后,球再次成死球时才允许。例外:
(3)已达5次(对4 X 12分钟的比赛为6次)犯规的队员或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队员在30秒钟内被替换;
2、如活球中发生受伤事故,裁判员要使比赛告一段落时再鸣哨;所谓告一段落,即控制球的队已经投篮、失去控制球、持球停止进攻或球已成死球。
3、(1)如果受伤队员不能立即(大约15秒钟)参加比赛,或者如果他接受治疗,他必须在1分钟内被替换出场,如伤势妨碍在1分钟内被替换,也必须尽快换下。
(2)然而,受伤队员已经接受治疗,或在1分钟之内恢复了,他可以继续留在场上参加比赛,但必须:
5、如已判给受伤队员罚球,则要由替换他的队员执行。该替换队员不能被替换,只能等到该队下次替换机会时再被替换。
6、比赛中,裁判员要命令每一位正在流血或有伤口的队员离开比赛场地,并让其替换。该队员只有在流血停止并且患部或创面已被全面安全地包扎后才可返回球场。
如果一位裁判员受伤或任何原因,在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任务,比赛要继续进行,除有可能以有资格的替补裁判员更换受伤的裁判员外,另一位裁判员应单独工作到比赛结束。
一、下列情况表明球进入比赛状态; 1、裁判员持球进入圆圈执行跳球时; 2、裁判员持球或不持球进入罚球区执行罚球时; 3、当掷界外球,队员可处理球时。
6、每半时或每节时间终了或宣判犯规后,投篮的球在飞行中被任一队的队员合法触及。 第33条和第44条的规定仍然有效。
二、当队员在做投篮动作并仍控制着球时,对方队员对他犯规,他继续完成对方犯规前的投篮连续动作(见第二十九条)。
当队员跳起在空中时,他的位置仍为起跳时所触及的地面。这包括界线分线、罚球线和标定罚球区的各线 (例外:见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1、宣判争球,也就是双方球队各一名或数名队员用一手或双手紧紧地握着球,以至如不采用粗野动作,任一队员就不能获得球权时。
1、跳球时,两名跳球队员的脚要站在靠近本队球篮一边的半圆内,一只脚靠近两人之间的线、然后裁判员在两名跳球队员之间将球垂直地向上抛起;球抛起的高度要超过跳球队员跳起时能达到的高度,并且球在他们之间落下。
7、如果球不是被一名或双方跳球队员拍击,或如果球没有被任何一名跳球队员拍击面触及地面,则要重新执行跳球。
一、根据裁判员的判断,队员已开始将球投、扣或拍向对方球篮试图得分时为队员在做投篮动作,该投篮一直继续到球离开队员的手。
二、假如队员腾起空中投篮,投篮动作继续到投篮完成(球已离开投篮队员的手),并且该队员的双脚回到地面。
三、根据裁判员的判断,一个被确认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的犯规,必须是发生在该队员投篮手臂的连续动作已经开始之后。连续动作:
四、如果某队有意地将球投入自己的球篮,这是违犯本规则精神的,并且要: 1、不得分; 2、登记违犯队的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 3、比赛按适当的条款重新开始。 五、如果队员有意地使球从下面进入球篮为违例。 注解 一个试图得3分的投篮,在球已触及了篮圈但还未进入球篮之前被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合法触及后,就改变了它的状况,变成了一个得2分的投篮。
2、他可以将球传给位于端线上或端线后的同队队员,但从界外的第一名队员可处理球的瞬间开始计算5秒(见下述第三款3)。
在登记了教练员技术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和(或)队员违反体育道德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的罚球以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都要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1、掷界外球队员要站在裁判员指定的距违犯或停止比赛地点最近的界外,但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方除外(例外:见注解第一款)。
3、掷界外球队员在球离手前不得从裁判员指定的地点横向移动超过政常的一步(大约1米),并向不止一个方向移动。
(2)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成功,或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由于还要执行后续犯规罚则的缘故,球成死球并处于死球期间时。
在这种情况下(第2项),对方队员随后可以获得一次替换,只要该替换请求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罚球球进入比赛状态前提出。 3、在罚球之间不允许替换。
4、如果在罚球过程中发生了犯规,只允许在先前犯规的全部罚球完毕后,执行新一起犯规的罚则,球进入比赛状态之前进行替换。
6、被替换的队员不能重新进入比赛,替补队员已变成队员的不能离开比赛,除非经过了一个比赛的钟表运行片段( 例外:第六十一条第三款1)。
二、结束每半时或每节比赛的计时员信号发出的同时,或在此前的一刹那发生犯规,作为犯规结果的任何可能发生的罚球均要执行。
如判获胜的队得分领先,则以比赛停止时的比分作为结局。如判获胜的队得分落后,则记录该队以2比0的比分获胜。此外,因“缺少队员”告负的球队要在名次排列中记入1分。
对于一组主、客场比赛总分系列来说,在第一场或第二场比赛中“缺少队员”的球队将由于“缺少队员”而失去总分。
三、将球判给对方队在最靠近发生违例的地点掷界外球,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方除外(例外:第三十一条注解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条)。
一、当队员身体的任何部分与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除队员以外的任何物体接触时,即是队员出界。
三、球出界或甚至球触及了除队员以外的物体出界,最后去触球或被球触到的队员是使球出界的队员。
1、当持活球的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何方向踏出一次或数次,另一脚(称为中枢脚)不离开与地面的接触点时出现了旋转。
2、带球走或持球行进(在场地内)是持球队员一脚或双脚 向任何一方向移动超出了本条规则所述的限制。
三、3秒钟的限制在所有掷界外球情况下均有效。它的计算要从掷界外球队员在界外可处理球(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刹那开始。
二、当投篮出现在比赛时间(一节或半时)临近结束时,在时间终了前球已离开了投篮队员的手并在空中:
一、从理认上讲,篮球运动是一项“没有接触”的竞赛活动。然而10名队员在有限的场地上高速度地移动,显然不可能完全避免身体接触。
二、如果确实为了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而发生身体接触,而此接触没有把被接触的对方置于不利,这样的接触则可当作意外情况不必给予处罚。
三、从背后发生接触是不政党的篮球动作。通常后面的队员对此接触负责任,因为就他与球和对方队员来说是处于不利的位置。
二、任何队员在占位时只要不发生身体接触,都有权在规则的限定范围内到达没有被对方队员占据的正常地面位置。
二、队员不准通过伸展臂、肩、髋、膝、脚或弯曲身体成不正常姿势以阻挡、拉、推、撞、绊等动作来阻碍对方行进;也不准使用任何粗野动作。
3、从背后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的身体接触。即使防守队员正在试图去抢球,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也是不正当的。
4、用手拦阴:是防守队员在防守状态中用手接触对方队员,或是阴碍其行动或是帮助防守队员来防守对手的动作。
5、接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而发生的身体接触。能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来造成这个(拉人)接触。
6、非法用手:发生在队员试图用手抢球接触了对方队员时,如果仅仅接触了对方队员持球的手,则被认为是附带的接触。
3、一旦队员离开了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确立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则离开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要对此接触负责。
(1)对于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不超出他的圆柱体)或在圆柱体内全面伸展他的双手和双臂,则不必判罚。
(2)进攻队员无论是在地面还是腾起在空中,都不得与防守队员发生接触,或用他的手臂来扩展他自己的额外空间 (清除)。
(1)他正面对对手,并且 (2)双脚以正常的跨立姿势着地。两脚之间的距离一般与其身高成正比。
2、合法防守位置垂直伸展到他的上空9圆柱体0。他可以将双臂举过头,但双臂必须是在这假想的圆柱体内并保持垂直姿势。
2、每当对手在持球队员前面占据了(甚至是在一瞬间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队员都必须预料到对方的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方向。
4、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须保持这个姿势(见下述第5项),即不得伸展他的臂、肩、臀或腿去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只要该侧移或后撤被认为是正常的防守移动,在保持这个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在瞬间离开地面。
3、如果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其动量使他碰撞在他落地附近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接触负责。
5、移至一个腾空的队员身下并发生接触总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2)如此快地插入正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方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比例,不得小于1步,不得多于2步。 如果队员在占位时不顾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接触负有责任。
3、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他不得伸展臂、肩臀或腿来阻止从他身旁路径通过的对手前进。然而他可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和贴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六、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1、掩护发生在队员试图延误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时。
4、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则该队员可以按自己的愿望,只要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
6、如果对方队员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就要适用,掩护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者能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 要求的距离不得小于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过2步。
2、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除非涉及到因素,该队员应对随后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3、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伸展臂或肘是合法的,但是当对方队员试图从他身边通过时,它们必须放下(在圆柱体内 )。如果队员不能将臂或肘放下,发生接触就是阻挡或拉人。
1、用单手或双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然而,当对手位于某队员的视野之内就没有理由用手去辨别,并且这种动作可被视为非法的身体接触。不管是否获得利益,裁判员必须宣判。
二、当一起双方犯规和另一起犯规大约同时发生时,在登记每一犯规并按罚则处理后比赛重新开始,就好像没有发生双方犯规一样。
二、在比赛开始以及在比赛接近终了,也就是贯穿整场的比赛中都必须用相同的尺度去判断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五、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中,任何十分恶劣的不道德的犯规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六、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一、比赛的正当行为需要双方球队的成员(包括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的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二、比赛双方均有权做出最大的努力来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良好的比赛作风。
一、无论何时,在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和坐在球队席的随队人员之中出现粗暴行为,裁判员要采取必要的行动加以制止。
二、以十分恶劣的行为攻击对方的上述任一人员,要立即取消其比赛的资格。而且裁判员还必须将此事件报告给负责竞赛的部门。
1、同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秒钟计时员或对方队员讲线、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言语或举动;
10、队员抓住篮圈并把整个身体的重量悬挂在篮圈上。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某队员正试图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队员受伤而抓住篮圈是可以的。
三、显然是无意的和对比赛没有影响的,或属管理性质的技术性违犯不被看作是技术犯规;除非在裁判员提出警告后又重犯。
一、对行为十分恶劣或屡次违反此条规定的队员要取消其比赛资格,令其退出比赛并执行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的相同罚则。
二、如果技术犯规在球进入比赛状态后才被发现,则如同在发现时发生的犯规一样要执行罚则。从发生犯规到发现犯规的时间内的一切情况均有效。
三、当队员在一些小问题上即将构成违犯时(如未向记录员报告的问题),裁判员可提出警告以阻止技术犯规的发生。
裁判员事先阻止和在某些情况下对那些显然是无意的、不影响比赛的小的技术性违犯不予追究是明智的。
2、如果根据医生的判断,受伤队员处于危险中并立即需要照料时,他可以不得到裁判员的许可进入场地;
5、只有在暂停期间,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进入场地向他的球员讲话,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队席附近;
6、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在停止计钟时有礼貌地并在不干扰比赛正常的进行情况下,向记录台询问有关比分、时间犯规次数的问题。
二、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在与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 秒钟计时员或对方人员交涉时不得无礼。
5、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员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例外:见第五十四条罚则第三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4);
1、如遇下列情况,则将取消教练员的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因他自身、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坐在球队席上的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累积在教练员名下登记了三次技术犯规时。
注:已满5次犯规(在2 X 20分钟的比赛中)或6次犯规(在4 X 12分钟的比赛中)的队员再次犯规被登记在教练员名下。
2、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任一随队人员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他们也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教练员被取消比赛资格,要由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代理。如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则由队长代理。
一、在打架或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任何坐席人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二、然而,在打架中或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为了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只有教练员可以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
三、如果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又不去帮助维持或恢复秩序,他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1、每一起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要按“正式比赛程序”中记录表部分第六条第3款(8)所描述的进行登记。
3、对这种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不作处理,即:由于离开球队席区域而导致的这种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任一队都不罚球。
一、比赛期间,不论是球进入比赛状态,呈活球或死球状态,每一位裁判员在任何时候都有犯立作出宣判的权力。
二、对某一队或双方队可能宣判多次犯规。不管其罚则如何,对每一起犯规都要在记录表上登记犯规队员一次犯规。
一、在2 X 20分钟的比赛中,一名队员不论侵入犯规或技术犯规共达5次,在得到通知时他必须自动退出比赛。
二、在4 X 12分钟的比赛中,一名队员不论侵入犯规或技术犯规共达6次,在得到通知时他必须自动退出比赛。
(2)比赛要在最近的圆圈内以跳球重新开始,除非投中得分,这种情况下要在端线上或端线后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3)作为一个犯规罚则的第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一旦球已进入比赛状态,该犯规罚则就不能再与另一起犯规罚则相抵消。
4、作为犯规判罚的结果而获得掷界外球的球权,如果在掷界外球进入比赛状态前宣判了任一队的另一起犯规,或如果按本条规定抵消罚则后还必须执行后续的罚则,该掷界外球的球权要被取消。
3、如果被指定罚球的队员因受伤或被取消比赛资格而必须离场时,替换他的队员必须执行罚球。如果没有有效的替补队员时要由队长或队长指定的任一队员罚球。
1、要在罚球线、可用任何方式投篮,但他必须将球在被别的队员触及前从篮圆丰方投入球篮或投篮触及篮圈。
注:在执行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如果罚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触及篮圈(和明显地将会触及篮圈)之前触及了球,则认为该罚球成功,并登记构成该违例的队员一次技术犯规。
在执行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球已触及了篮圈并被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在球进入球篮之前合法地触及后就改变了它的状态,成为2分投篮。
六、在一次或多次犯规后,按照规则第五十九条还有罚球,或按照规则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执行罚球,或在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该罚球中: 1、队员们不得占据任一位置区;
二、如果出现一次以上的罚球,判给掷界外球或跳球的罚则仅适合在最后一次罚球中发生的违例。 第61条 能纠正的失误
二、要纠正上述五条失误,必须在失误后,比赛计时钟开始计时的第一次死球后球成活球前被裁判员或他的助理人员发现。
1、如果涉及纠正失误的队员已被合法地替换后坐在球队度上(不是已被取消比赛资格或已达到他的第5次或第6次犯规),他必须重新进入比赛场地去纠正失误(此时他成了队员)。
纠正失误完毕后他可以留场继续参加比赛,除非教练员请求一次合法的替换,在此情况下他可以离开比赛场地。
2、如果队员是由于他的第5次或第6次犯规,或被取消比赛资格已被替换,他的合法替换者必须替他去纠正失误。
1、作为失误的结果而罚球和伴随罚球过程中的所有行为(见注解)均取消,除非出现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或技术犯规。 2、在失误发现之前已发生的得分,消耗的时间和发生的行为不得被取消。
七、在主裁判员对比赛结果已认可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后,可纠正的失误(第一款中1至5项)不能被纠正。
八、对记录员记入记录表的任一失误或错误(包括比分、犯规次数或暂停次数),裁判员可以在主裁判员在记录表上签字之前的任何时候对其纠正。